多名桃園縣議員抨擊部分學校利用運動會、校慶要求家長、民代「不樂之捐」,藉此來評定家長、民代對學校的貢獻度,不但製造家長困擾,還會扭曲教育的真諦,排擠弱勢家庭小孩的受教權。
教育局長張明文表示,既是樂捐,奉獻者就是甘心樂意的,他認為部分學校在爭取社會資源方式有待商榷,教育局也會糾正。
縣議員劉俊儀表示,桃園縣吃不起學生午餐者越來越多,報載有不少企業捐輸來補足教育局今年度1500萬元的缺口。企業用捐款方式來抵稅,且可以濟貧,當然沒什麼不好,但他擔心是私下的對價關係,所以,在彌平缺口上,他主張體制內解決,由各議員提撥30萬元地方工程配合款來濟助學童。
不只教育資源需要企業捐款,議員黃婉如、詹江村都說,學校為了募集資源,早就學會利用校慶、運動會、母姐會等方式讓家長捐輸,如果家長甘心樂意也罷,偏偏許多捐款都是不樂之捐。
詹江村舉自己被「敲詐」2000元的往事說,他到某校校慶會場致意,家長會副會長當眾對他說:「某某議員已捐2000元,你還沒有捐!」他覺得部分學校用民代捐款多少,來評定對學校貢獻度;當然學校也會以此方式來評定家長,如此能公平嗎?
黃婉如、詹江村都說,部分學校透過不樂之捐所募集款項用到哪,是教育局該關注的,募款有無被挪作公關費或是被吃喝花掉了,教育局應該追蹤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