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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採購-----無障礙設施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重  要 紀 事

 
案        號:  10615 招 標 方 式:  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
上 網 日 期:  106.8.8  

 

評選會日 期:  106.8.15 10:00

截 止 投 標:

 106.8.14 17:00

得 標 廠 商:   履 約 期 限

 

  

    

 招標公告

 
 

 
更正招標公告成功
 
列印時間:106/08/07 22:05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更正公告

公告日:106/08/08




機關代碼 3.92.1.3
機關名稱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庶務組
機關地址 265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
聯絡人 林明昆
聯絡電話 (03)9567645分機309
傳真號碼 (03)9574261
電子郵件信箱 mingkun@mail.ltsh.ilc.edu.tw



標案案號 10615
標案名稱 無障礙設施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84,9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 184,9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84,9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8/08
原公告日 106/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中等學校基金-羅東高中401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14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會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決標日起21日餘至取得使用執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勞務類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5.01.22」
勞務類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4.06」
勞務類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4.06」
勞務類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7.13」
勞務類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7.10」
勞務類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6.04.06」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更正時間 106/08/07 22: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