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國立羅東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93學年度「合作教育週」藝文賽辦法
壹、目的:為推廣資訊教育,提升營業機能,促進社員關心社務。
貳、實施對象:本校全體社員(含預備社員)。
參、競賽項目與辦法:
一、海報:分一般作品及電腦美工設計二類
(一)一般作品
1、主題:發揚合作教育精神,彰顯合作功能。
2、媒材:水彩、油畫、版畫、紙雕、資源回收品。
3、規格:對開大小,平面、立體均可。
(二) 電腦美工設計:
1、主題:本社商品廣告、特約商店宣傳、合作教育週宣傳
2、媒材:彩色雷射、噴墨、點陣印表
3、規格:A4,橫直均可
二、書法:由本社提供白紙,書寫內容如附件。
肆、參賽規則
一、每班每項比賽至少參加一件以上,個人參賽項目、件數不限。
二、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6月8日(星期三)午休以前。(送交合作社或以e.mail傳輸
作品檔案)
三、徵文稿紙由本社提供,海報用品自備。
四、交件時於作品背面註明作者班級、座號、姓名。
五、電腦美工海報需同時繳交檔案磁片(登錄後發回)及列印成品,作品得請本社
代印。
六、書面作品亦得以A4(海報)(徵文)規格以電腦存成磁片繳交,亦或以電子郵
件傳輸(本社e.mail:mingkun@mail.ltsh.ilc.edu.tw)
七、參賽作品本社有修改使用權
伍、獎懲辦法:參賽優勝作品擇優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
一、優勝人員恭請校長頒獎表揚,作品於藝文展公開展示。
二、第一名獎金陸佰元,第二名獎金肆佰元,第三名獎金貳佰元,佳作紀念品乙
份及獎狀各一紙。
三、優勝人員代表本社(校)參加全縣年度合作教育比賽。
四、有志參加推薦甄試同學勿失良機。
陸、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