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辦法 / 比賽成 / 成果展

一、宗旨:本校人文自然景物毓秀鍾靈,讓我們一起來為各景點留下文字之美,讓師生們能對校園景觀有更

          深入的印象與體會。

二、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自然館整建工程公共藝術推廣教育計劃 暨100學年度優質化經營計畫

三、方式:

 ()辦理文學講座:說明由關懷校園而創作並展出歷年優良作品提供觀摩。

 ()攝影教學及觀摩:邀請攝影專長老師指導,使參與者從做中學,展現校園之美。

 ()實作競賽與分享

四、徵文辦法:

(一)徵文對象:全體師生。

(二)徵選項目:

1、徵選項目:

(1)靜態圖文組(高一全體參加,高二、高三自由參加)

A、自由選擇校園內最優美的自然景物或人文景象,圖像呈現方式不拘,主要為攝影、繪畫等靜

   態圖象,結合文字創作,作品需命名。

B、作品需自行創作,不可抄襲。

C、文字書寫不限手書或電腦打字。

D、每件作品僅限個人創作,且每人限投稿作品一件。

E、古典、現代等各體裁不拘。

(2)動態影片組(自由參加)

A、視訊影片:錄製影片後製編輯,內容可為校園建築造景等景觀、活動和動植物生態等。縮時

             攝影(Time lapse)也可以,如校園星空、雲彩和人群活動之消長變化圖像。

B、動畫:如 Flash 動畫、手繪動畫、光影塗鴉(Pika Pika)等停格動畫。

C、動態圖文展示:如數張照片平移縮放,並加入文字符號之淡出淡入等組圖表現手法。

 D、本徵選項目以動態方式展現校園之美,文字符號非作品之必要元素。

(三)獎項及獎金:(作品若未達水準,該獎項可以從缺)

1、第一名:各項錄取一名,圖書禮券壹仟元整、獎狀乙紙。

2、第二名:各項錄取二名,圖書禮券伍佰元整、獎狀乙紙。

3、第三名:各項錄取三名,圖書禮券參佰元整、獎狀乙紙。

4、佳作:各項錄取五名圖書禮券貳佰元整、獎狀乙紙。

(四)報名與截稿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132日止。

(五)收件方式:由國文科老師、美術科老師及電算老師和生活科技老師指導製作之後,請各班國文老師推

                薦優秀之前八名參賽,以各班為單位在101.3.2前送至教務處教學組。

(六)評審:

1、分初選、決選兩階段。              

2、本校國文老師及美術老師為當然評審委員,收件後再依作品類型商聘其他領域專家擔任決選評審。

3、截止收稿五日內,由各班國文老師各篩選一至八件作品進入決選。

4、語文表現(佔60%)必須符合「校園之美」的主題。

5、圖文的搭配與作品呈顯的整體設計(佔40%)。

(七)公佈得獎名單及頒獎:

1、將配合校慶活動,公佈得獎名單並於公開儀式中頒獎。

2、得獎名單、頒獎日期、地點等相關訊息,於學校網站上公布。

(八)作品發表:

1、得獎作品將公開展覽,並刊登於本校文學步道,不另致贈稿酬。

2、各類參賽作品經校內初選後,將由校方負責裱褙裝框,作者亦需同意在學期間將作品提供校方展示

   及保管,直至畢業或離校方可領回。

(九)敬請配合事項:

1、應徵作品如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一經察覺,即取消參選或獲獎資格,且追回所頒獎金、獎狀,並公佈

   投稿人姓名:

(1)作品係抄襲他人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

(2)不符參選資格者。

2、作品交件時請提供電子檔或光碟片(完稿檔),完稿檔原則上僅限A4B4A3三種尺寸,如有特殊情

   況,得以提供大於A3尺寸(須另紙說明),自行設計圖文排列方式,此外為免誤差請同時繳交正確紙

   本列印(可縮小印為A4)。

3、影像檔請勿將解析度設定過低,有修片過的請在300pdi, 直接拍片的請存600KB以上,請勿用手機

   攝,否則沖洗時影響照片品質,後果自負。作者資料檔案中須註明真實姓名、年級、班級、作品標題

   名稱(即景點名稱)等相關資料,並另附上聯絡電話及地址,

   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4、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參加者自存底稿。

5、進入決審作品,訂於68週年校慶於文學步道展出。

五、經費預算

   12,000元,由自然館整建工程公共藝術推廣教育專款及優質化計劃項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