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羅東高級中學校園認養辦法

一、目標:

(一) 劃出認養區域,以認養過程培養學生責任心。

(二)培養學生對園藝知識的了解與運用。

(三) 強化環保觀念,養成學生愛校、愛鄉土的情操。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總務處。

四、對象:全體師生。

五、認養期:以一年為原則。

六、認養方式:

(一)由總務處負責規劃認養區。

(二)由班級認養。

(三)由個人認養。

七、獎勵:

(一)於每學期末公佈認養區評比成績,並頒獎鼓勵。

八、本辦法經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環保變變變     跳蚤市場  清掃學習會   環保義工    志工護照

清淨家園運動  廁所所長  環境認養    班級樹傳承 撼衛地球大作戰

 

歷史上的今天

 

本校全面禁煙

 

 

 

 

 

 

 

 

校址:26542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 電話:(03)9567645     傳真:(03)9574261

No.324, Gongjheng Rd., Luodong Township, Yilan County 265,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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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彙編:林芯妤  李慧君  設計維護:kuen 

最近更新日期2010年05月18日 星期二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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